商务部、银监会要求完善小微商贸流通企业融资环境
时间:2014-10-12 编辑:润峰   来源:商报

 
      近日,股市在破“2”触底后,上演惊天逆转,市场反弹至2200点以上。然而,股市行情转好,典当行却不得不关闭掉股票质押典当业务,原因就在于商务部
日前的一纸规定。
       据悉,在商务部近期发布的《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中明确指出,禁止和预防典当行违规融资参与上市股票炒作或为客户提供股票交易资金,禁止以证券
交易账户资产为质押的股票典当业务。这些措施再一次体现了监管的严厉,同时似乎也在预示着行业将来的发展走向。而对于那些擅长股票业务的典当行来
说,“禁令”使他们感到了突然和迷茫。

        突然的失落感
  “我是个老股民,以前曾经到典当行办理这项业务,觉得办理程序很简单,融资方式也便利。有了贷款,我可以进行补仓,这是私人融资的一个很重要手
段。现在临近年底,股市开始反弹,但这两天我上典当行咨询时,工作人员却告诉我股票典当不能做了,让我很意外。”上海一位股票典当老客户李先生告诉
中国商报记者,并称自己有点失落。
  实际上,近段时间以来,与李先生有着同感的客户并不在少数。将手中的股票典当,牛市融资补仓,熊市尽快解套——震荡行情中,走进典当行,利用典
当融资获取更高收益曾是一些股民的投资选择。然而如今,禁令之下,典当行这项业务不得不戛然而止,令他们对于投资前景产生了不容乐观的想法。

       有分析人士认为,之所以此次商务部对于股票典当叫停,除了释放国家控制资金流向的信号以外,更多的恐怕还是出于对风险的考虑。

  “2011年相关媒体所披露的一起由股票典当引起的纠纷就非常典型,当时在业内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据一位市场人士分析。

  据悉,在这场纠纷当中,法院就明确指出,客户向典当行交付银行本票作为质押物并支付了综合费,典当行向客户发放借款并出具了当票,从形式上看,
双方之间具备典当关系的要件。但典当行出借资金供客户用于股票交易,实质上是变相的融资融券行为,违反了我国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典当行将自
己的证券账户出借给客户使用,也违反了《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关于投资者不得将本人的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规定。因此,典当行的上述行为,
既超越它的经营范围,又违反我国典当行业和证券市场的监管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双方以《借款协议》为基础建立的典当关系也应认定为无效。

  有法律界人士坦言,从中不难看出,尽管当前对于股票典当的操作模式,一些典当行的经验和操作已经比较成熟,不过不能进行登记依然被业内看成
是这项业务中的“软肋”。据该人士介绍,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股权质押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登记,可截止目前,不论是证监会还是交易机构,尚没有这
样的登记机关出炉,因此,即使典当行通过委托协议来打“擦边球”,所谓的股票典当合同事实上仍缺少法律程序,面对纠纷的产生,该合同很可能就会被法
院视为无效。毫无疑问,从这个层面上来看,典当行的确处于弱势。


  形式并不难

  据了解,按照业内之前一贯的做法,股票典当质押业务属于财产权利质押的范围,相比之下2.4%的息费并不是特别高,而且也不每家典当行都有涉及。
但是,一旦开展起来,其市场还是不容小觑的。

  “毕竟股票的存量大,办理业务量也比较大,行情好时可占到典当行业务量的三成。”福州一位资深典当经营者透露。他同时坦言,“根据我的经验来看
,做这项业务,只要客户经验足、眼光好,完全可以得到比较大的盈利。对于客户和典当行来说,是双赢。”

  上海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典当业内人士的回答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这一说法,“据我所知,上海有同行精于此项业务,其股票典当余额能达到一两个
亿。像我所在的典当行两家老店里,虽然比不上他们,也有三五百万元,好的时候能达到上千万元。”

  这位业内人士还表示,其实在一些规模并不大的典当行,选择做股票典当,也是节约自身成本的一种方式。“这类典当行连门面都不需要,在写字楼里面
租间房就足以。其人员配备也只有那么两三个人,民品典当业务这些都不用涉及,以股票典当业务为主,同时也做房地产典当。”

  那么,股票典当怎么做?采访中记者发现,其实表面形式并不复杂。

  例如,一位客户,手上有市值100万元的股票,如果以此进行质押融资,典当行对于股票的评估以客户拿来的那一刻市值为准。当然,通常情况下,典当
行还会剔除掉其中的两个方面,一是去掉ST股,因为这类型的股票背后是企业的经营不善与亏损的反映,从理论上说属于不稳定因素;另一个是对于其中的个
别股票感觉有疑似庄家操纵嫌疑的,典当行也会不予以考虑。

  这么折算下来,倘若客户手中的股票市值100万元,那么很可能得以质押融资的只有50万元了。接下来,典当行可以按1比1的比例来对客户放款。但与此
同时,客户也需要满足典当行提出的两个条件,其一,把原来客户在证券交易所的账户撤销,再去典当行指定的交易所进行重新登记;其二,客户需把股票账
户上自己的名字取消,由典当行提供账户,转移到新账户上来。

  如此一来,客户得到的是账户的交易密码,而没有现金密码,这也意味着,客户只能用这笔钱来炒股,不能提现移作消费等其他用途。这也是典当行在股
票典当业务上防范风险的措施之一。
  而防范风险的另一个方法是划定控制风险线,一般是在80%,即股票市值加上典当行发放的贷款总额不能低于收当时的80%,否则,要么典当行对股票进
行平仓,要么客户补进现金。
  当然,如果客户不愿意配合典当行提出的上述条件,也能得到融资,只是典当行不会提供1比1这么高的放款金额。
问题却很多
  采访中记者同时获悉,几乎所有的客户将股票拿来典当的目的只有一个——融资炒股,而这其中,有经验的人甚至能抓到15%左右的行情。
  “往往行情越好,来的人越多。有的时候可能一年一笔业务都没有,而有的时候,来一笔业务就可能有200万元。”上海康金典当行总经理陆荣强说。对于
风险的控制,陆荣强表示满意,据他介绍,自己所在的典当行开通这项业务七八年来,“只平过一位客户的仓。”
  而提到平仓,济南典当业内人士尹先生感受颇深。他所在的典当行成立于2003年,正赶上股票质押业务的兴起,加上他本人入行前有7年的证券从业经
验,于是便在济南地区率先尝试起这一业务。
  令他印象最深的是当年一次强行平仓。当时,客户贷了70万元的资金,加上股票市值一共有140万元,不料赶上股市市值波动剧烈,眼看着账户里的资金
赔多赚少,客户舍不得放弃,多次请求降低警戒线和平仓线,但到了最后,仍然脱离不了“再不平仓本金都回不来”的厄运。最后,在还清了本金之后,客户
的资金只剩下不到3万元。在尹先生看来,典当应该是“雪中送炭”的,但这一次的教训却让他感到了不安。
  随着业务的发展,他还发现,股票市值的波动太大,监控的风险和处置特殊情况的成本太高。尤其是现在,按理典当行不能强制平仓了,不进法院就处理
不了。可是走程序之后股价更低了怎么办?股票摘牌了怎么办?再说股票典当的息费本身也不高,因此,“现在我们当地几乎没有做这项业务的同行了。”
  更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从通行的股票典当业务操作程序来看,其中不少细节并没有正规、权威、完整的法律层面能够说得通。而在这种扩大投资者融资
规模的同时,往往还会加快盈利或亏损的速度,极易破坏投资心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账户户头的更改过程当中,也不排除出现个别典当行违规操作盈利
的可能。
  一边是各种未知风险重重,另一边,也有相当一部分业内人士感叹“可惜”。“前段时间抄底的客户多,上个月我们就放了一些钱,最长的合同是半年一
签。现在禁令一下,典当行面临着合同违约,所以我们当前只能做好客户的工作,比如退还息费,商量违约金等。不论是对于客户还是我们,确实有点事发突
然。”福州汇林典当行总经理许良表示。
  然而对此,在大部分长期关注典当业发展的研究人士眼中,此次的“禁令”,更多是在释放一种政策导向。“实物质押品对于典当而言才是更有保障的,
业内在业务创新的时候不妨多把眼光放到这类当物上面来。”有建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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