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难融资贵,乱收费乱摊派”等一系列问题都是长期以来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现实难题,并导致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于日前启动了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修法程序,这也是该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中小企业可指望通过此次“修法”在制度层面根本解决一些融资现实难题,并为今后发展谋得先机。
早在修法之前,中小企业促进法修改起草组就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集了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在1618份网络调查有效问卷中,有43%的中小企业均反映了各类融资问题的存在。
深圳一家高分子材料研发企业反映,新材料行业具有轻资产、科技含量高、研发周期长的特点,在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各阶段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由于缺乏可供抵押担保的土地、房产等资产,很难获得银行贷款,而资本市场融资周期较长,不利于企业对市场快速响应;松禾创新孵化器总经理张云鹏也表示,对中小企业而言,没有容易的融资方法。从现实情况来看,很多企业靠的是自筹,例如向周围的亲戚、朋友借钱等方式。“对风险投资基金来说,能进入他们视野的,可能只有一部分企业,而最后真正能拿到钱的,只会少之又少。”张云鹏说。
面对这些问题,修订草案将原法律第二章“资金支持”拆分为“财税支持”和“融资促进”两章。其中新增加的内容主要包括:要求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实行差异化监管;推动中小银行、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利用多种方式直接融资等等。
人大常委会委员唐世礼认为,将“资金支持”改为“财税支持”意义不同寻常,代表着国家政策的支持;新增的“融资促进”也意味着中小企业融资难有希望“破题”;同时,关注权益保护并作出明确规定,也抓住了民营企业的“痛点”。“我走访了一些民营企业家,他们对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修订非常期待,并认为修订草案令人振奋。”唐世礼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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